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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17280
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16〕33号 发文时间2016-08-31
发文机关admin2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6-08-31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贯彻落实《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和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查找当前应急预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应急预案创新管理对策,督促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二、检查重点

(一)组织《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管理办法》内容的掌握情况;

(二)制定本地本单位《管理办法》相应实施办法、细则或落实措施情况;

(三)编制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应急预案目录并按要求备案,完善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情况;

(四)本地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核、备案工作情况,指导下级、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五)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或简本)制订、使用情况;

(六)应急预案档案管理情况;

(七)2015年以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实施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完成本地本单位应急预案种类、数量的统计任务。

三、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到7月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同时部署并督导下级及所属单位的检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7月23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同时,填写上报应急预案登记统计表(见附件)。各乡镇政府填报附件1、2、4、5、6、7;县直部门填报附件1、2、3、6、7。

(二)抽查阶段(8月至9月底)。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县直部门、企业单位进行督导、抽查。

(三)整改阶段(12月底前)。逐条梳理并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制订整改方案,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应急预案检查是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责任,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特别要重视应急预案统计上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认真填写统计报表,按时上报。

(二)全面覆盖,注重实效。要对照《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主管、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检查,从本级单位到所属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全覆盖。认真梳理应急预案管理各环节、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工作质量。

(三)完善措施,强化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预案体系不健全、预案审核备案程序不规范、预案质量不高、修订不及时、不按要求编制操作手册、应急演练组织不到位等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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