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146项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项目13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0项)和20项管理服务项目。现予公布。
一、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对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政府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办理操作细则,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切实规范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三、对之前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必须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
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目录》。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附件:1、壶关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6项)
2、壶关县政府部门管理服务项目目录(20项)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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