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 3、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 9、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机关内设机构共计 个,分别是: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法警队、执行局、刑庭、行政庭、审监庭、案管局、办公室、政治处、黄山法庭、常平法庭、桥上法庭、监察室。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院2015年全年收入为505.80万元,2016年全年收入为337.30万元,同比减少33.31%,2015年全年支出为1226.13万元,2016年全年支出822.13万元,同比减少32.95%。我院从收入和支出的角度上来讲均比2015年有所减少,这是因为我院大力提倡节俭办公在此基础上,我院干警身体力行力争营造一个借鉴的办公场所。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院2015年机关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的一样,我院2015年培训费为0.8万元,2016年为10万元,同比增长25%,因时代的变化,我院法官所需要的各项技能都需要提高,所以加大了对法官的培训力度。
三、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院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276.35万元,2016年为205.91万元,同比减少25.49%,此因我院大力倡导节俭办公、绿色办公,干警们在实际工作中身体力行,争取营造一个节俭壶法的氛围。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壶关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76万元、决算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决算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单位共有车辆8辆,目前均运行良好。
2.房屋情况:我院共有办公用房16135平方米,2016年此数据保持不变,且运行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本部门公开情况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进行解释(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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