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省政府186号令) 备案条件: 1、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应进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备案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申请材料目录: 1、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备案决定: 1、准予备案的,下发文件; 2、不予备案的,当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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