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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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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扶贫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

明确综合科为首问服务窗口,综合科指定一人为首问负责人。实行挂牌服务,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承诺办结取件时间、首问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

(二)限时办结制度

对于县扶贫办上报的请示事项,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综合科在接到材料当日,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后转交业务科室办理,业务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报办领导,办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承办科室在2个工作日内拟文,办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批复或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自治区扶贫办审批。

对于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申报事项,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综合科在接到材料当日,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后转交业务科室办理,业务科室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等初审工作并报办领导,办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承办科室在2个工作日内拟文,办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自治区审批。

(三)责任追究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四)行政公示制度

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项目的安排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到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补助资金和受益群众等。

(五)服务承诺制度

待人接物热情大方、细致周到,解释说服工作耐心。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工作中,不准“吃、拿、卡、要、报”。办事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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