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2、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设定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办事规则、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3、与供销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信访举报和投诉电话、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处理时限等;
5、本单位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6、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或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结果;
7、干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
8、单位领导干部在政务活动中廉洁自律情况;
9、本单位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包括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情况;
10、本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壶关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玉堂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雪冰、郭玉鹏、侯光华同志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侯光华同志负责本社机关政务公开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具体工作。
(二)健全监督机制。设立本社机关政务公开和优化环境监督举报电话(8778226),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向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处理结果。同时欢迎上级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政务公开和优化环境工作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不推行政务公开的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要追究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