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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壶关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完善和规范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台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立足广播影视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全县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不断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切实加强广播影视职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政治坚定、诚实守信、依法行政、说法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真实、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必须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公开合法化。凡与广播影视发展密切相关,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及涉及国家秘密之外,部要真实准确地公开。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利于全体人员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发展和大家思想的稳定。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要随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
(一)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权限;
(二)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纪律、结果;
(三)执行收罚的法规依据、标准和收缴情况;
(四)投诉受理办法及投诉电话;
(五)履行社会服务承诺的标准和要求;
(六)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四、公开形式
(一)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定期公布公开内容。
(二)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收投诉。
(三)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制作办事指南,宣传资料,摆放在服务大厅,让办理业务的服户查阅或索取。
(四)是通过简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
(五)是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法进行公开。
(六)通过其他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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