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依照“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理念,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县史志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办公室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公开制度,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消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正公平;结合实际,进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是实行工作制度公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章程制度,如《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制度》、《干部公务活动“八不准”规定》《服务承诺制度》等若干项规章制度。根据机关工作的特点和各科室的业务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细化,以便于执行。
二是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公开: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违反政务公开要求的处罚规定,综合每科室的具体业务,要求每科室编写《业务指南》让办事人一次性了解我办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等。
三是党支部主要活动公开:坚持大小事由党支部共同研究决定,包括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重大活动支出等主要活动实行公开、透明。
四是财政支出、会计等重大活动公开。每月要定期将月度会计报表,重大会务活动重要财务支出等及时公开,确保财务、会务工作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