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监督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推进卫生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卫生监督、创新型卫生监督为目标,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卫生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广大从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卫生监督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 卫生监督信息公开,遵循严格依法,真实有效,及时和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影响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卫生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应予以公开。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壶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
组 长:王国平 副组长:成永清 郭志利 成 员:王华英 杨丛荣 闫 萍 任晴亮 职 责: 1、部署、研究、协调、推进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确定公开的范围; 2、负责全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3、筛选、校核各科室提交的需公开的政务信息; 4、编制、调整和更新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5、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四、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1、有关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卫生监督的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五、措施和要求 1、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不断调整、完善所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 2、健全工作制度,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3、严格公开程序,把应该公开的内容按主动公开程序,全面正式公开;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