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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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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等18个流程图

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5天)

申 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室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选址申请表;

2、选址方案图;

3、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还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规划选址研究报告;

4、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审批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0天)

申 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室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就审批结果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需要编制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5、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符合规划条件的退回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5天)

申 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就审批结果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

2、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6、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7、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项目整体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分期建设计划,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单位(个人)与相邻单位(个人)发生纠纷或联合建设需出具建房(四邻)协议书,公证书。

 

不符合规划条件的退回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流程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申 请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

就审批结果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公示

申请人提供: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其他资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流程

(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项 目 报 建

中标通知书备案

中标公示

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人 报 名

确定投标队伍

跟踪管理

 

发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答疑

发 售 招 标 文 件

开标、评标、定标

组成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编制报送投标文件

现场勘察

报名单位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甲乙双方有关费用已交纳

对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8、建筑节能认定;

9、立项批文;

10、资金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申 请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2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作出的许可决定应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申请人条件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计委立项批文;

3、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用地规划;

4、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进度计划;

5、预售方案及平面图;

6、旧城改建项目应有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安置方案。

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建 设 工 程管 理 流 程 图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报告

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编制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抗震审查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信

息发布

对投标报名单位资质审查

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标书

公开招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企业注册备案

组织工程标底审查

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标底

工程承包合同审查、项目经理资格审查、特殊工种资格审查、“五大员”资格审查

填报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质监、城建档案有关手续

建管股、招标办、规划设计室、质监站、法制股等部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和随机抽查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验收意见;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签署验收认可文件

监察队检查施工期间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监理合

同备案

 

建 筑节 能专 项验 收

申办建设工程发包许可证

申办建筑节能认定书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一般项目5天,重大项目7天)

申 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受 理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室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申请表;

2、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不符合规划条件的退回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申请;

2、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

3、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室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发 证

 

审 核

 

受 理

 

申 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的申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受 理

申 请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30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对登记情况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材料:

1、计委批文(投资计划)(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土地证明及附图(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房地产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房地产平面图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

8、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被委托人姓名,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他项权利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2、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3、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确认书(原件)。

4、个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办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受 理

 

对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10日内发放《房屋他项权证》。

 

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公 示

 

发 证

 

审 核

 

申 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监理单位向备案机关提出申请

审查前置条件是否具备

对符合条件的,建管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办理监理合同备案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工程建设监理全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副本);

4、监理班子成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监理大纲;

6、监理费进专户。

有关费用已交纳

 

 

 

 

 

 

 

 

 

 

 

 

 

 

 

 

 

 


 

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审查前置条件是否具备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申请表;

2、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3、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A4纸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建筑、暖通),内容和施工图纸内专篇要同步;

8、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

9、施工图纸(建筑节能设计单位专用章、建筑节能设计个人资格专用章【建筑、暖通】、审查公司审查备案标识章四章要齐全)。

 

对符合条件的,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建筑节能认定证书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向验收机关提出申请

审查前置条件是否具备

对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备案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申请表;

2、建筑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3、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居建、公建);

5、审查合格书、设计认定书、技术(产品)认定书、备案证明;

6、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7、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检验报告;

8、验收组人员签署的节能专项验收意见;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1、入壶建筑业类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2、备案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项目班子成员表及资质证书。

施工企业向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审查前置条件是否具备

对符合条件的,注册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日内办理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流程

申 报

调 查

公 示

发 放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对受理的城镇低镇低保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

对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需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

2、享受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卡和住房情况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受 理

 

 

 

 

 

 

 

 

 

 

 

 

 

 

 

 

 

 

 

 

 


 

商品房权属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受 理

申 请

审 核

发 证

公 示

对提供资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补充资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发证。

对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申请人提供: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原件)。

4、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单位法人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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