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公开;3、其他公开形式。
(二)公开的时间:做到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公开1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1次,特殊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1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一般在办结后10日内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程序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公开的内容需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开。
2、公开后由监督小组广泛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3、将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领导班子汇报,领导班子要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和正确意见,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尚未解决的问题做出说明,并将最后的结果再公开。
4、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对已公开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要进行整理后归档,便于上级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局务公开的检查、考核、监督保障机制
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推行局务公开制度的组织领导,每年开展1-2次全面检查。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励制度,把推行局务公开制度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