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
壶关县商业贸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的程序办理。
一、 问题提出
1、各股室及各公司按照《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将需要公开的事项、信息形成文字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开具体内容,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内容。
二、 程序审核
一般程序:政务公开办公室应依据《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资料,形成文字材料,报政务公开领导组审批,批准后应于当日内进行公开。
特殊程序:申请人提出政务公开申请,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先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信息含有不应公开内容,不能区分处理的按第二款规定办理。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部分信息内容。
三、政务公开
需要公开事项在经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总公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四、结果反馈
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督促落实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以外公开事项的申请。对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请,收集整理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办结后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职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