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编排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我县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均衡编班,有效解决超规模招生、超大班额编班和择校、择师、择班、择座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教育公平、规范、有序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办法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实行“五项制度’’
教育局在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督导、监察,学教、行风监督员为成员的领导组基础上,均衡编班工作严格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公开公示制度。开学前,各学校必须张榜公示各班学生花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姓名等编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凡在编班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随意更改学生和教师的学校或个人,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问题出在哪里就处理哪里,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责任追究谁;三是监督举报制度。县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电话(0355--8778530)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做到有举必查、有案必果;四是监督检查制度。今年秋季开学前后,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学校的开学情况、编班情况、轨制执行情况、班容量情况等进行一次严肃细致的大检查,对擅自接收学生的学校校长,由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并将结果通报全县;五是教育经费挂钩制度。今后对全县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划拨,将依照县教育局均衡编班学生人数,经局领导签字后进行教育经费拨付。
2.统筹教育资源,执行编班要求
各学校要根据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年龄结构等情况,综合平衡、优势互补,与班主任共同组成任课教师队伍,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以下编班要求:(1)编班结果实行“三不动”,即编班花名表和任课教师花名表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结束后,校际间学生不得变动;编班结束后,未报到的学生入班时不得变动班级。(2)新生编班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如确需转(复)学的,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并在开学一个月后,统一按照均衡编班程序,由教育局和学校组织随机抽签确定学生所入班级。(3)班容量达到规定人数后,不准再安排学生入班,不准接收转学学生。凡超过规定班容量的学生,县教育局不予备案,不建学籍,不拨付经费,并严肃追究校长的责任。(4)一年内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随意调整任课教师。
四、社会各界参与,公开编班过程
全县各中小学采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的模式进行均衡编班。
1.县城中小学校于8月22日至24日,按本校招生轨制和人数向教育局学教股上报学生花名表、学生信息采集表、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表、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搭班安排表。
2.8月28日下午3点,在阳光小学统一进行均衡编班工作。
3.均衡编班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编班现场把某校学生花名表导入编班程序,由程序自动生成班级,分别编号为1班、2班、3班……,现场打印四份,分别由分管局长、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教育局学教股公章,督导室、监察室、学教股、学校各留存一份。
4.各学校班主任依次上台抽签,所抽班号1班、2班、3班……即为所带班级,当场填写该校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搭班安排表,现场打印四份,分别由分管局长、学校校长签字,加盖教育局学教股公章。督导室、监察室、学教股、学校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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